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的情形有哪些?
根據《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,進項稅 額,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勞務、服務、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,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。以下情形進項稅可以抵扣:
1.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;
2.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;
3.購進免稅農產品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,按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(13%)計算;
4.一般納稅人外購或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費,根據結算單據(普通發 票)所列的運費金額,按7%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準予抵扣;
5.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日物資回收經營單位的廢舊物資,可按照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,按10%計算抵扣進項稅額;
6、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。